进一步加强通知

时间:2024-01-10 13:47:09
关于进一步加强通知3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通知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进一步加强通知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1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防盗、安全值班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共同负责,局机关各科室主要领导是本部门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用电安全意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室内电源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切断办公室电源。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向局办公室反映。

三、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发现办公大楼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通知办公室。

四、加强用电管理,局办公室不定期巡查各办公室用电情况,发现违规用电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确保完善完好。不得在楼梯、过道和疏散通道(尤其是消防栓及灭火器材前)堆放杂物,随时保持应急通道通畅。

五、加强机关治安防范,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做到人走门关窗闭。涉密文件按相关保密制度管理,现金按财务制度管理,个人财物自行负责。

六、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来人来访登记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间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班并向办公室备案,不得漏岗。

七、严格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用电事故、引发火灾,导致国家财物损毁、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八、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2

根据xx市教育《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安〔20xx〕46号文件精神,近段以来特别是国庆期间接连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事故,深刻暴露出假期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监护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学生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我校立即行动,迅速部署各项安全强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生及家长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家长监护人责任。现就近期我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1.举行家长志愿者护校队交流会暨交通安全培训,实现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2. 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重点对学校楼梯通道、实验室和计算机房,以及安全保卫、消防、供电、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止危及师生员工安全的事故发生。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3.开展消防减灾安全演练活动。活动中,全校师完成了突发事件发生后安全撤离教学楼,通过演练让师生更加明确了突发事件后安全逃生的'路线和过程,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4.加强台风后校园修复整改工作。组织人员加强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及防范工作,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校园修复整改工作。

5.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本校门卫及保安员配齐钢叉、橡胶棍、辣椒水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6. 组织全体师生及家长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3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xx]12号)的有关精神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直接隶属于市政府的副处级独立事业单位,于20xx年4月挂牌运行,负责对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是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是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五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是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是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中心机关内设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审计监察科、综合科5个职能科室,20xx年4月增设市区营业部和东部城区管理部。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别在东海县、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设立4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和中心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具体负责各责任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连云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努力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到20xx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2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6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6亿元,支持3.78万户家庭购房;有力地支持了城市住房保障。多次被江苏省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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